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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证据标准及地方规定

日期:2021-02-06 来源:律政网 作者:律政人 阅读:216次 [字体: ] 背景色: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证据规格

(一)犯罪嫌疑人陈述与辩解

1.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2.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的动机、目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分工、实施经过、结果等;

3.共同犯罪的,应查明犯意的提起、策划、联络、分工、实施、分赃等情况,以及每一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地位和作用。

(二)被害人陈述

1.被害人的基本情况;

2.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的时间、地点、参与人、经过、手段、结果等;

3.被害人的财产损失情况;

4.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

(三)证人证言(可参考被害人陈述)

(四)物证、书证

1.作案工具

2.书信、字条、借条、收据、日记、帐簿、凭证、票据、合同、等书面材料等;

3.其它。

(五)鉴定意见

司法审计报告、文检鉴定等。

(六)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1.记载犯罪嫌疑人犯罪情况的现场监控录像、录音资料;

2.现场当事人、证人用手机、相机等设备拍摄的反映案件情况的资料。

(七)辨认笔录

被害人、证人、犯罪嫌疑人对犯罪现场、犯罪嫌疑人、与犯罪相关的场所、物品等的辨认。

(八)勘验、检查笔录

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照片、现场图等

(九)其他证据材料

1.报案登记。侦查单位(包括派出所)的报警记录应记清发案时间、详细地点、简要案情、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如特征、价值等情况,报案人自然情况及与被害人的关系等等,如报案人见过犯罪嫌疑人,则应问明并记录犯罪嫌疑人的性别、年龄、身高、外貌、衣着等情况。填写受理报案人的姓名、时间、地点及初步处理意见。

2.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材料。犯罪嫌疑人作案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受案的公安机关应作详细的讯问并就投案情况写出说明。

3.案件来源。应写明何时、何地、何部门接何人报案,报案的内容及措施,以受案单位名义填写。对当事人以书面材料举报的,公安机关也应按要求如实写明。

4.抓捕经过。由具体承办人写明接报案后,采取何种方法于何时在何地抓获犯罪嫌疑人,如有同案犯的可依次列出。

5.犯罪嫌疑人的自然情况。包括盖有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专用证明章(不可用公章)的户籍复印件和住所地派出所或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材料,包括户籍信息,有前科劣迹,应调取法院判决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释放证明书、犯罪嫌疑人有投案自首、立功表现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是否成立自首、立功的书面说明等有效法律文件。

6.犯罪嫌疑人的前科劣迹和其他材料。包括刑事判决书(裁定书)、劳动教养决定书、释放证明、假释证明、暂予监外执行通知书等复印件或抄件,并加盖印章,且有证明该材料的出处。

7.有关物证的保存。对赃款、赃物、作案工具等有关物证应制作扣押手续,如实填写品名、数量、特征,并妥善保管,不得损坏、遗失或调换。对无法保存的物品,应拍摄照片,制作销毁物品清单。

地方规定

1. 江西省刑事立案量刑标准(2019.12.5更新)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案(刑法第134条第二款)【20】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应予立案追诉,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3.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形。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恶劣”,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0人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3.其他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情节特别恶劣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

实务指南

李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若干问题研究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的行为方式是“强令”。“强令”从字面意义上理解是强迫、命令之义,结果特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表现为工人不听从生产、组织、指挥、管理人员的关于违章冒险作业的命令;另一方面表现为生产、组织、指挥、管理人员凭借其在特定的社会关系中形成的特定地位,利用自己的职权或采取职权威胁之外的其他方法如暴力或非暴力手段,客观上对他人形成压力或不敢拒绝反抗的意志,强迫他人服从命令,在违章的情况下从事冒险作业。“强令”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可以表现为大声说话、态度强硬的言语形式;可以表现为身体动静的暴力形式,比如若工人拒绝听从命令,就会遭受强令者做出的人身伤害;还可以表现为利用被强令者的弱点或劣势,使其违心地接受命令,比如若工人拒绝听从命令,就会面临失业、扣罚工资、奖金、补助等风险。因而不能将“强令”机械狭隘地理解为某一种形式。“强令”是认定本罪的核心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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