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但是未遂,是否应该接受刑事处罚
答:对于未遂犯当然是应该接受刑事处罚的,因为犯罪人主观存有恶性,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法益,之所以未遂,是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的,如果不进行处罚不符合我国的立法精神。如某人为了报复仇人,光天化日之下持刀在大街上追着仇人砍杀,仇人大腿上中了一刀,后公安机关人员及时赶到,将犯罪人制服。此时犯罪人的行为就属于犯罪未遂。对于犯罪未遂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未遂犯构成犯罪,并且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只不过因为没有造成犯罪后果,可以按照实际情况进行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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