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合伙人仍需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吗
答:我国法律允许合伙人对外转让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让新的合伙人加入。在债务承担方面,我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从上述法律规定中,我们可以得知,在入伙协议未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新的合伙人是有义务承担合伙企业以前的债务的。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
京ICP12010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