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之间转让合伙企业份额的,需要通知其他合伙人吗
答:合伙企业是一个典型的人合性质企业,若合伙人对外或者对内转让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应当分别履行争取其他合伙人同意和通知其他合伙人的义务。我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由此可见,合伙人之间转让财产份额时需要履行通知义务。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
京ICP12010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