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还可以起诉
关于诉讼时效期间的效力,即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会丧失什么权利的问题,各国立法有不同的规定。就我国而言,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丧失的是胜诉权,即其民事权利无法再得到法律的保护。
但胜诉权消灭后,其实体权利并没有消灭,而只是转化为自然权利。《民法通则》第138条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53条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可见,即使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仍旧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也应当受理案件,只是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需要经过审查后才能确定。
当事人不仅能在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后提起诉讼,而且在提起诉讼后,如果对方当事人没有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人民法院也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或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这是人民法院居中裁判的要求,同时也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民事权益。
(法律法规链接〗
《民法通则》第138条;《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5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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