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了死者生前工龄所购房屋是否属于死者的遗产
这种情况常见于认定涉案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案件中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购买公有住房时若使用了已死亡配偶的工龄,在发生继承时,继承人通常会主张涉案房产的一半所有权应归已死亡的配偶。对此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有明确的答复意见,其认为:“夫妻一方死亡后,如果遗产已经继承完毕,健在一方用自己的积蓄购买的公有住房应视为个人财产,购买该房时所享受的死亡配偶的工龄优惠只是属于一种政策性补贴,而非财产或财产权益。夫妻一方死亡后,如果遗产没有分割,应予查明购房款是夫妻双方的共同积蓄,还是配偶一方的个人所得,以此确认所购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如果购房款是夫妻双方的共同积蓄,所购房屋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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