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赡养孤寡老人者有权分得遗产吗?
陈女士,54岁,在某小区居委会工作,为人非常善良, 又乐于助人 陈女士工作的小区住着一位80岁的老人,老伴已经去世,有一儿子但常年居住在国外,一年只回国一次。热心的陈女士见此情景后主动提出要照顾老人,让老人感觉到儿女就在自己身边。后来,老人因病去世,留下了一笔遗产在对遗产进行处理的时候,老人的儿子对陈女士说:“感谢您一直照顾我母亲,我认为您可以分得我母亲留下的遗产,但只能分到一小部分。"那么,陈女士可以分得遗产吗?
法律分析
陈女士可以分得老人留下的遗产。根据《继承法》相关规定,履行了赡养义务是享有继承权的实质要件。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而对于他们能分得的遗产的份额,我国法律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即依法分给他们遗产时,应当按照具体情况分析,可以多于或者少于继承人。陈女士照顾了老人,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可以分得老人的遗产。而且,陈女士对老人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按法律规定可以分到多于老人儿子的遗产。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以外的人,使他们适当分得遗产,一方面是弘扬社会风气,一方面告诫子女更好地履行赡养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31.依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可以分给适当遗产的人,分给他们遗产时,按具体情况可多于或少于继承人。
法律提示
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而且履行赡养义务也是享有继承权的一个实质要件。如果子女不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反而遗弃或者虐待被继承人的,将会丧失继承权。而子女以外的第三人,如果对老人尽到了赡养义务,那么在继承遗产时,有权分得适当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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