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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一审判决裁定的上诉人上诉期限的法律解析

日期:2012-05-19 来源:北京律师网 作者:北京律师 阅读:809次 [字体: ] 背景色:        

对判决提起上诉的期限为十五日,对裁定提起上诉的期限为十日。

上诉期的确定基于两点考虑。其一,确保当事人诉权的行使,使其有充分的时间考虑提起上诉,其目的还是确保实体权利。其二,要有利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尽早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规定对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十五天,比对裁定的上诉期限长,这是因为,判决是解决民事案件的实体性问题,关系到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影响较大;规定对裁定的上诉期限为十天,比对判决的上诉期限短,这是因为,裁定是解决程序性问题,不涉及当事人双方实体权利义务,影响较小。

当事人超过法定期限提起上诉,判决和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如果认为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有错误就只能申请再审。当事人如果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则必然引起第二审程序。因此.,如何确定法定期限,如何进行计算,虽是技术问题,但十分重要,因为时间差一点儿可能权利便会丧失。对判决、裁定不服的,上诉期限从送达之日起计算。

需要明确的是,上诉期限应以每个有上诉权的诉讼参加人各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后分别计算,任何一方均可在自己的上诉期内上诉,只有在所有有上诉权的诉讼参加人的上诉期限都届满而没有提起上诉的情况下,判决和裁定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在其他有上诉权的诉讼参加人的上诉期限未满之时,一方诉讼参加人的上诉期限虽已满,判决、裁定对其亦不生效。

在共同诉讼中,有两种情况。其一,在必要的共同诉讼中共同诉讼人的上诉期限,以最后一个共同诉讼人的上诉期限为全体共同诉讼人的上诉期限。其二,普通共同诉讼中共同诉讼人的上诉期,以各自的起算日期计算。谁超过上诉期限便丧失上诉权,一审判决、裁定对其即发生法律效力,其他共同诉讼人上诉以后,二审法院的判决对其不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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