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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权益专栏简介

中小股东的权益主要包括资产收益权、知情权、参与决策权、选择管理者权、监督管理者权、优先受让权、认购新股权、退股权。

  • 公司在其利益受损后虽然未提起诉讼,但已经积极采取刑事报案等措施以维护公司利益,公司拒绝提起诉讼有正当
    日期:2023-02-13 点击:122次

    公司在其利益受损后虽然未提起诉讼,但已经积极采取刑事报案等措施以维护公司利益,公司拒绝提起诉讼有正当理由的,已无赋予股东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权利之必要

  • 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指南
    日期:2023-02-13 点击:111次

    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指南因中小股东权利受损而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无论是从平等保护所有市场主体权益的公平原则出发,还是从维护市场秩序稳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考量,强化司法对中小股东权利的保护,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从最高人民法院近几年发布的《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公司法司法解释五》可以看出,人民法院对于中小东权利保护的价值导向更加突显。对于中小股东的权利保护,不仅要考虑到事后救济,更重要的是事前防控,做到控制风险、防患于未然,尽可能的降低纠纷发生的可能性,保证公司平稳、健康的发展。

  • 公司未履约又注销,唯一股东被判还款
    日期:2023-02-07 点击:82次

    公司未履约又注销,唯一股东被判还款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律特征表现为股东的唯一性。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只有在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权利损害债权人利益时,才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该条规定将举证责任分配给股东,若股东不能举证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则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代持股关系的性质及其证明责任
    日期:2022-11-04 点击:143次

    代持股关系的性质及其证明责任

  • 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股权代持关系真伪不明时的证据认定规则
    日期:2022-11-04 点击:159次

    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股权代持关系真伪不明时的证据认定规则

  • 股权代持协议终止后受托人的后合同义务
    日期:2022-11-04 点击:163次

    股权代持协议终止后受托人的后合同义务

  • 股权归属关系与委托投资关系的区分及其对认定股权归属的作用
    日期:2022-11-04 点击:181次

    股权归属关系与委托投资关系的区分及其对认定股权归属的作用

  • 股东代表诉讼中的调解
    日期:2022-10-26 点击:544次

    股东代表诉讼中的调解公司是股东代表诉讼的最终受益人,为避免因原告股东与被告通过调解损害公司利益,人民法院应当审查调解协议是否为公司的意思。只有在调解协议经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通过后,人民法院才能出具调解书予以确认。

  • 无表决权股东,是否可以请求公司分配利润
    日期:2022-10-19 点击:150次

    无表决权股东,是否可以请求公司分配利润根据“法无禁止即可为”原则,应认定股东之间对于表决权限制的约定有效。但即使存在双方对于“干股”股东表决权的限制,但其他股东并非可以为所欲为。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在行使股东权利时,必须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其所作出的任何决议,必须是为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而非个人利益。因“干股”股东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以及分配不具有话语权,其权益全部依托于其他股东诚信履职,如其他股东控制公司不向“干股”股东分配利润而独享公司发展成果,应允许“干股”股东提起盈余之诉向公司主张权利。

  • 股东除名非经法定程序,任何组织及个人不得非法剥夺
    日期:2022-10-18 点击:120次

    股东除名非经法定程序,任何组织及个人不得非法剥夺股东资格是股东的基本权益,非经法定程序,任何组织及个人不得非法剥夺,故公司关于股东除名的有关决议,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和特定程序,否则公司决议将面临被确认无效的法律后果。公司股东除名并非可随意为之。《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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