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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权益专栏简介

中小股东的权益主要包括资产收益权、知情权、参与决策权、选择管理者权、监督管理者权、优先受让权、认购新股权、退股权。

  • 公司设立后股东投资协议的法律效力认定
    日期:2017-11-30 点击:1088次

    公司设立后股东投资协议的法律效力认定公司成立后,相关股东投资协议在没有被修改、变更、解除以及与公司章程内容相悖的情况下,其效力并不自然终止或被公司章程的效力所取代,其法律效力仍被确认。

  • 委托持股关系是否解除的认定
    日期:2017-11-29 点击:322次

    委托持股关系是否解除的认定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的相关规定,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公证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委托持股关系已通过签署《确认函》的方式予以解除,当事人提供的现有证据并不足以推翻其签署《确认函》的事实的,应认定委托持股关系解除。退股款的是否收悉并不能直接证明委托持股关系的解除与否。

  • 国有法人股转让未进场交易的法律后果
    日期:2017-11-29 点击:220次

    国有法人股转让未进场交易的法律后果国有法人股属于企业国有资产。对于企业国有资产的转让程序和方式,国务院、省级地方政府及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均有相应的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国有法人股转让未进场交易的,应为无效。

  • 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股东有权要求撤销
    日期:2017-11-28 点击:613次

    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股东有权要求撤销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股东可提起撤销之诉。董事会决议撤销之诉应当自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法院提起,逾期不再享有通过诉讼撤销董事会决议的权利。

  • 公司未解散,股东不能直接请求法院进行清算
    日期:2017-11-28 点击:1014次

    公司未解散,股东不能直接请求法院进行清算《公司法解释(二)》第2条明确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当事人可在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依公司法的规定自行组织清算或另行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其理论依据在于解散与清算这两个诉的种类不同,股东请求解散公司的诉讼属变更之诉,而公司清算是处理各项未了结的事务,对公司剩余的财产进行分配,并最终结束解散公司的所有法律关系,以消火该公司的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是非讼案件。

  • 以参与改制重组方式取得被改制企业对外投资的股权,该股权其他股东能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日期:2016-09-07 点击:292次

    以参与改制重组方式取得被改制企业对外投资的股权,该股权其他股东能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如果被改制公司单笔公开转让股权,公司其他股东当然对该股权有优先购买权,符合《公司法》第72条之规定。但在公司改制、重组过程中,股权转让往往与债务承担是联系在一起的,享有股权必然要承担相应的债务,这时受让方的股权购买与公司法上的股权转让情况就不同了。因而,倾向于附条件的股权转让,公司股东一般不宜主张优先购买权。

  • 股东请求公司进行盈余分配的条件
    日期:2016-09-07 点击:388次

    股东请求公司进行盈余分配的条件公司章程一般也都会对分红进行规定,这些规定可以视为股东盈余分配权的合同依据。股东有权请求公司分红,但一般公司章程对分红都规定了前置程序,常见的限制大多为需经股东会审议,按照股东会的分红决议方可进行分红。

  • 股东知情权的行使及限制
    日期:2016-09-07 点击:206次

    股东知情权的行使及限制我国公司法规定了其享有知情权,小股东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可以依法积极行使权利。但股东知情权的行使并非无条件、无限制的,公司法第三十三规定: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申请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权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

  • 公司长期不分红,股东怎么办
    日期:2016-09-06 点击:390次

    公司长期不分红,股东怎么办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否分配利润是股东会的职权,但人民法院不能在诉讼程序中召集股东会,对此类案件可以分不同情况处理,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可以采取不同的方案。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不是每年召开,对没有开会的,公司章程有具体分配方案、公司盈利符合分配方案且方案合法时,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知公司其他股东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根据多数意见作出是否根据章程进行分红的判决。

  • 就会计原始凭证行使股东知情权的司法界定
    日期:2016-06-17 点击:117次

    就会计原始凭证行使股东知情权的司法界定,会计账簿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发生争议时,会计原始凭证是必不可少的判断标准。赋予股东原始凭证查阅权是平衡股东利益与公司经营权的要求。股东行使知情权要求查阅会计账簿,依照《公司法》规定,提出书面请求并说明正当目的的,其查阅权利的范围应包含会计原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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