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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律师专栏简介

劳动仲裁律师

  • 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若未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用人单位能否与其终止劳动关系
    日期:2023-01-02 点击:360次

    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若未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用人单位能否与其终止劳动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达到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终止的确定标准问题的答复》[(2015)民一他字第6号]中答复:对于达到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含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的终止,应当以劳动者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为标准。本案中,因汪某未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亦未能领取退休金,故甲公司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劳动关系
    日期:2022-12-16 点击:60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劳动关系对很多一线劳动者而言,找到一份工作,能都按时领到报酬即可,极少会关注自己与所在的单位是什么法律关系。所以一旦和所在的单位发生纠纷,特别是人身伤害的情况下,就会发现自己难以找到证据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因而陷入维权难的被动局面。

  • 确认劳动关系的审查要素及证据要点
    日期:2022-12-05 点击:134次

    存在劳动关系是劳动者维权的前提和基础。在入职之初,劳动者要不断加强法律意识,多渠道、多方面了解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同时,要强化证据留存意识,注意保存工资支付、工作情况等涉及自身切身利益的相关证据,避免发生争议后因无法举证导致承担败诉的法律风险,并注重合理合法维权。对于用人单位而言,要加强对书面劳动合同的规范化、流程化管理,重视通过合同管理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持续规范用工行为。

  • 法定代表人与所在公司必然构成劳动关系吗
    日期:2022-12-01 点击:110次

    法官认为,张某仅凭《保证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证据不足,集团公司在任命张某为法定代表人时,张某已经是贸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了,且该保证函的目的是为了让张某在贸易公司为集团公司担保的文件上签字,集团公司实际并未给张某支付工资,交纳社保。

  • 疫情下劳动用工合规与劳动关系法律问答
    日期:2020-02-06 点击:319次

    疫情下劳动用工合规与劳动关系法律问答用人单位向应聘人员发出录用通知书,系其单方法律行为,对用人单位具有约束力。从诚信及用人单位公信力角度,我们不建议用人单位以此为由取消录用,一方面有违诚信原则,另一方面如果以疫情防控取消录用,可能承担缔约过失赔偿责任。为此,我们建议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与应聘人员协商变更入职日期等方式解决。

  • 劳动争议仲裁中也存在先予执行吗
    日期:2018-12-21 点击:328次

    劳动争议仲裁中也存在先予执行吗劳动争议仲裁屮也存在先予执行。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终局裁决、判决之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依法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义务的制度。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 员工拒不执行已经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公司自己能够强制执行吗
    日期:2018-12-21 点击:165次

    员工拒不执行已经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公司自己能够强制执行吗强制执行是指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强制执行都是由人民法院执行,劳动仲裁裁决也不例外,应当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必须有合法的执行文书,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依法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 没有经过仲裁的劳动争议,能否直接向法院起诉
    日期:2018-12-21 点击:264次

    没有经过仲裁的劳动争议,能否直接向法院起诉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来解决,其中协商、调解不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也是处理劳动争议最重要的程序。只有经过仲裁,当事人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对于终局裁决,劳动者如果不服,还能怎么办
    日期:2018-12-21 点击:582次

    对于终局裁决,劳动者如果不服,还能怎么办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违法情形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 适用“一裁终局”的劳动争议有哪些
    日期:2018-12-21 点击:302次

    适用“一裁终局”的劳动争议有哪些:下列劳动争议,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适用“一裁终局”,即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而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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