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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专栏简介

刑事辩护律师

  • 刑事官司过程中司法机关及诉讼参与人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日期:2013-05-02 点击:92次

    刑事官司过程中司法机关及诉讼参与人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的原则。(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3)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4)依靠群众的原则。(5)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原则。

  • 用假合同、假名字在公司领款后,在公安机关侦察阶段补了借据到公司财务部,是否就成了向公司借款而非侵占或
    日期:2013-01-10 点击:83次

    用假合同、假名字在公司领款后,在公安机关侦察阶段补了借据到公司财务部,是否就成了向公司借款而非侵占或者挪用 利用假合同、假名字从公司领款的行为如不能改变,则犯罪事实是成立的。且后来补了借据应当能够予以查实,特别是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应当能够识别犯罪嫌疑人的后补行为。只要公安机关据实审查,应当能够认定犯罪嫌疑人行为的性质。

  • 刑事上未经追赃是否影响民商事案件的受理和审理
    日期:2012-08-22 点击:111次

    刑事上未经追赃是否影响民商事案件的受理和审理 在民刑交叉案件中,基于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分别受理、审理的基本原则,民事案件中对于被告方损失的认定以及民事责任的承担,应依据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进行,而不受是否追赃的影响。具体而言:行为人的行为建立有效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受害人以法律关系相对人为被告就所受损失的全额提起民事诉讼时,行为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并已经向受害人退还赃款赃物的,如民事案件尚未审结,退还部分可以从民事判决确定的民事责任承担者应给付的金额中予以扣除。

  • 民商事案件涉及刑事犯罪嫌疑,民商事案件应否驳回起诉
    日期:2012-08-22 点击:140次

    民商事案件涉及刑事犯罪嫌疑,民商事案件应否驳回起诉 在民商事案件的受理过程中,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受理条件,法院就应立案并进行实体审理,如果在实体审理中发现原告方并非真正的实体权利人,则可判决驳回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不能仅因涉及刑事犯罪嫌疑就从程序上驳回起诉,不进行实体审理,这不利于保护民事主体的民事诉权。

  • 刑事上构成诈骗罪,行为人签订的民商事合同是否有效
    日期:2012-08-22 点击:92次

    刑事上构成诈骗罪,行为人签订的民商事合同是否有效 刑事上构成诈骗罪,行为人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且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故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应认定合同无效。(2)刑事上构成诈骗罪,在民事上,应认定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主观上构成欺诈。

  • 先刑后民制度的理解与适用
    日期:2012-08-22 点击:87次

    先刑后民制度的理解与适用 在审理民刑交叉案件时,长期以来,存在着先刑后民的认识和做法,甚至有观点认为,先刑后民系处理民刑交叉案件在受理、审理案件方面的一项基本原则。该观点认为,只要民商事纠纷案件涉及刑事犯罪嫌疑,就应该视民商事纠纷案件与刑事犯罪嫌疑案件是否因不同法律事实产生,而将民商事纠纷案件全案移送或者部分移送。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日期:2012-08-05 点击:96次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附带民事诉讼就其解决的问题而言,是物质损失赔偿问题,与民事诉讼中的损害赔偿一样,属于民事纠纷,但它和一般的民事诉讼又有区别,有着自己的特殊之处。这表现为两个方面:从实体上说,这种赔偿是由犯罪行为所引起的;从程序上说,它是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提起的,通常由审判刑事案件的审判组织一并审判。其成立和解决都与刑事诉讼密不可分,因而是一种特殊的诉讼程序。

  • 西方国家刑事诉讼证明标准比较
    日期:2012-08-05 点击:149次

    西方国家刑事诉讼证明标准比较 无论大陆法系国家奉行的由法官自由心证的“内心确信”,还是英美法系国家奉行的“排除合理怀疑”,无疑都是人类认识活动的规律在刑事诉讼中的体现,是现实刑事证明活动经验的总结。上述两大法系对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表述虽然不同,但并无本质上的区别,体现了共同的价值追求:第一,两种证明标准均是主观对客观认识的一种表达,而不是撇开主体性的纯粹客体性的描述,因而克服了客观真实标准的无视主体性的不足。

  • 刑事诉讼中的司法协助
    日期:2012-08-04 点击:107次

    刑事诉讼中的司法协助 刑事司法协助的主体是我国司法机关和外国司法机关。这里的司法机关是广义的,包括双方法院和检察机关。我国于1984年加入了国际刑警组织,因此我国公安机关与外国警察机关的协作通常通过国际刑警组织进行。司法部司法协助局作为我国对外进行司法协助的中央机关负责对外联系。

  • 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
    日期:2012-08-04 点击:119次

    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 对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里的外国人包括具有外国国籍的人、无国籍人以及国籍不明的人。我国作为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在我国司法管辖权范围内,外国人应与中国人一样,应遵守中国法律。当外国人的行为触犯刑法,应当受到刑事追究时,公安司法机关应当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立案、侦查、起诉及审判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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