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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诉讼须知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30个适用要点股东的有限责任是现代公司制度的基石。为防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法律在某些情况下会否认公司的有限责任,允许公司的债权人直接向股东追偿。在英美法系,这种情形被形象地称作“刺穿公司面纱”,或“揭开公司面纱”。在大陆法系被称为“法人人格否认”。
公司与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的法律关系一份判决书说清了公司依据章程规定及股东会决议聘任董事行使法定职权,董事同意任职并依法开展委托事项,公司与董事之间即形成委任关系,从双方法律行为的角度看实为委托合同关系。
案涉文件虽名为协议,但在主体上包括公司和全体股东、内容上属于公司章程的法定记载事项、效力上具有仅次于章程的最高效力,其法律性质应属世纪盛康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的具体解释。违反该约定应为决议的可撤销事由。
解析股东大会通讯表决制度书面表决制度是指不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在书面投票用纸上就股东大会的有关议案表明赞成、否定或弃权, 并将该书面投票用纸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提交公司以产生表决权行使效果的法律制度。在实践中,该表决方式的表现形式为通讯表决票。我国现有法律并无对于股东大会通讯表决票格式的规则,证监会也未有相关的规章出台。
公司存续中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合理性分析公司与债权人的债务关系和股东与公司认缴约定是不同的法律关系,当公司无力偿还债务时,只能在通过其他方式权利得不到救济的情况下,才能考虑能否通过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让股东承担责任。其次,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股东与公司的认缴约定只在股东和公司之间有效,债权人在公司无力偿还债务时,其无法直接追究股东责任;再次,认缴制下股东可以自由约定出资期限,股东的出资请求权变成期待性权利,部分创业者将宽松的制度规定作为自身投机的工具,导致注册资本极高的“天价公司”和出资期限漫长的“百年公司”层出不穷。最后,认缴制下,债权人利益保护失衡也为司法裁判迎来了新的挑战。
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证照及职务交接事宜是其应尽的工作,原法定代表人有义务配合。公司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请求原法定代表人返还证照并协助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通过“末位淘汰”等级考核的形式,对考核居于末位等次的员工采取调岗调薪等措施,该行为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在实践中常有争议。那么,法院如何认定这一行为的效力呢?本期小编围绕该主题整理了相关资料,以供读者参阅。
瑕疵出资股东之间催缴出资的请求权探讨股东抽逃出资侵害的是目标公司财产权益,公司其他股东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4条行使出资请求权属于共益权范畴,目的是维持公司资本,对该法条中行使出资请求权的“其他股东”进行限缩与公司资本制度也不符。任何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均属于违反公司法强制性规定,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问十答快速了解公司决议效力之诉公司决议主要包括股东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其目的在于表述和体现公司内部的共同意思,只有程序和内容合法的决议才能产生法律效力。而随着公司实务的发展,控股股东滥用其控制地位通过公司决议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现象时有发生。公司决议效力之诉作为一种常用的救济手段,通常有决议无效之诉、决议可撤销之诉和决议不成立之诉。那么,如何区分这三种诉,什么情况下可以提起这三种诉讼呢?一起通过十问十答来了解一下,共同助力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公司决议纠纷法律问题研究公司决议无效诉讼在实践中对应着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公司决议可撤销诉讼对应的则为公司决议撤销纠纷,而公司决议不成立诉讼由于在2017年9月1日起施行的公司法司法解释(四)中才创设,故当前尚无对应的四级案由,在实践中一般会采用公司决议纠纷这一三级案由来进行分类。通过以案由区分点进行统计分析,可以看出公司决议无效诉讼(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数量在近四年的案件中占到了44.62%,而公司决议不成立诉讼(公司决议纠纷)占比30.77%,公司决议可撤销诉讼(公司决议撤销纠纷)则为23.08%。究其原因,与各类型纠纷侵害法益的严重性紧密相关,侵害法益越严重,容易引起受侵害方的重视,当事人也更愿意花费诉讼成本、承担诉讼风险来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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