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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案例专栏简介

劳动仲裁案例

  • 工作中突发疾病,先回家还是先去医院?最高法:先回家再就医死亡的,不能视同工伤!
    日期:2024-06-11 点击:73次

    工作中突发疾病,先回家还是先去医院?最高法:先回家再就医死亡的,不能视同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上述条款主要是针对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不能坚持工作,需要紧急到医院进行抢救的情况而设定的。如果是在回家之后再到医院救治或突发疾病死亡的,就不属于这一条规定的适用范围。

  • 未解合同仅免职要求撤销难支持
    日期:2024-04-26 点击:46次

    未解合同仅免职要求撤销难支持双方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对工作岗位有明确规定,故用人单位的免职决定属于自行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如果刘某认为给其造成了损失,可以主张赔偿。但刘某要求撤销免职决定的行为,其实质在于恢复工作岗位。恢复工作岗位属于具体行为,且涉及企业管理问题,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范围,故法院对刘某的起诉依法予以驳回。

  • 女职工孕期遭解雇单位未必需赔偿
    日期:2024-04-26 点击:34次

    女职工孕期遭解雇单位未必需赔偿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是劳动法律体系的一种基本制度,但这并不意味着“三期”(即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可以无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本案中,双方均认可崔某自2015年6月26日起未向公司履行请假手续且未提供劳动。崔某连续旷工的行为,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

  • 劳动者利用社交媒体“隐形加班”的认定
    日期:2024-04-13 点击:148次

    劳动者利用社交媒体“隐形加班”的认定虽然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但北京某科技公司未进行“不定时工作制”审批。李某艳的工作岗位为“产品运营”,李某艳主张的加班为利用微信、钉钉等社交媒体与客户及员工的沟通,从在案证据来看,李某艳往往以微信等作为工作媒介进行沟通,从李某艳提供的微信记录等证据特别是李某艳提交的《假期社群官方账号值班表》分析,北京某科技公司在部分工作日下班时间及休息日安排李某艳工作。

  • 公务员(含退休)被拘留、逮捕、判刑后,工资待遇如何处理?
    日期:2024-03-22 点击:163次

    公务员(含退休)被拘留、逮捕、判刑后,工资待遇如何处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退休后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期间,停发退休费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费的60%计发生活费。缓刑考验期满不再执行原判刑罚的,按40%降低基本退休费,补贴按最低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确定,今后国家调整退休费时,按最低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的标准执行。

  • 职工主张经济补偿不可违背诚信原则
    日期:2024-02-26 点击:40次

    职工主张经济补偿不可违背诚信原则诚实信用不仅是法律基本原则,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案弘扬诚实信用,体现了劳动审判中双保护司法理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衔接,将诚信纳入到和谐劳动关系的创建中。

  • 工伤员工仲裁期间死亡,用人单位是否仍须支付“三个一次性”补助金?
    日期:2024-01-22 点击:56次

    工伤员工仲裁期间死亡,用人单位是否仍须支付“三个一次性”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三个一次性”补助金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在法定事由或者情形出现时,工伤职工应当享有的工伤保险待遇。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自职工遭受构成伤残的工伤事故时产生,自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作出后确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自工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产生,上述三项均不因工伤职工发生死亡等情况而发生变化。

  • 职工受伤后达成调解协议,其获得的民事损害赔偿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赔偿金额的有权要求补齐!
    日期:2024-01-05 点击:41次

    职工受伤后达成调解协议,其获得的民事损害赔偿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赔偿金额的有权要求补齐!民事损害赔偿系周某在未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情况下与谢某调解达成,赔偿金额可能低于工伤保险赔偿金额。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劳动者享有的法定权利,东莞市政府仅以周某签订调解协议并领取损害赔偿款为由,撤销《认定工伤决定书》,可能损害周某的法定权利,应当予以纠正。需要说明的是,周某在认定工伤、鉴定劳动能力后,若实际获得的医疗费、损害赔偿款少于应当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权要求补齐。

  • 未缴社保养老保险待遇损失怎么赔?
    日期:2024-01-02 点击:37次

    未缴社保养老保险待遇损失怎么赔? 基本养老保险是按国家统一政策规定强制实施的,以保证广大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需要为目标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定义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将社会保险费补发到工资中,而不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无效。本案乙公司提交的《声明》《协议书》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无效。

  • 网约配送员与新业态平台的合作公司之间能否认定为劳动关系?
    日期:2024-01-01 点击:71次

    网约配送员与新业态平台的合作公司之间能否认定为劳动关系?被申请人负责外卖平台在某区域的配送业务,与新业态外卖平台系合作关系。申请人自2021年11月起在被申请人下属站点从事外卖送餐员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作中,申请人每天需要从外卖平台在线接单领取工作任务。申请人需按照被申请人要求在线接单至少八小时,不得无故拒接派单或者不服从平台统筹调配,出现上述情形或者超时派送等情况,被申请人都可按照相应比例扣减申请人报酬,且该报酬由被申请人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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