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网站          
 
 
公司诉讼律师 合同律师在线 知识产权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劳动争议律师
股权纠纷律师 保险律师在线 外商投资律师 土地征收律师 工伤事故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法律顾问律师 税务律师在线 银行金融律师 建筑工程律师 医疗事故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法律常识专栏简介

法律常识

  • 言论自由权有限制吗
    日期:2018-12-10 点击:88次

    言论自由权有限制吗我国《宪法》赋予了公民言论自由权,但《宪法》第五十一条同时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社会的、国家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由此可见,言论自由权是有限制的,只有依法行使的言论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

  • “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句话该怎样理解
    日期:2018-12-10 点击:58次

    “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句话该怎样理解(1)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也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具有哪些
    日期:2018-12-10 点击:85次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具有哪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选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治制度。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石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它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1)它有利于保证国家权力体现人民的意志;(2)它有利于保证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权力的统一;(3)它有利于保证我国各民族的平等和团结。

  • 规范性文件是怎么回事
    日期:2018-12-10 点击:65次

    规范性文件是怎么回事规范性文件,是各级机关、团体、组织印制发行的各类文件中最主要的一类,是与非规范性文件相对称的。具体是指由国家机关,或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力或公共权力的社会组织,就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所作出的正式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规范性文件通常具有约朿力,即一旦规范性文件通过合法的程序产生后,就必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 “权利本位”与“权力本位”有哪些不同
    日期:2018-12-10 点击:84次

    “权利本位”与“权力本位”有哪些不同权利本位指以确认权利和保护权利为核心观念的民事立法和司法原则。权利本位的特征为:(1)权利主体(权利人)不区分性别、种族、语言、宗教信仰等特殊情况,一律平等。(2)法律设定义务的目的在于保障权利的实现,权利是第一性的因素,义务是第二性的因素,权利是义务存在的依据和意义。(3)权利人在行使权利时,会受到法律所规定的限制。

  • 在法治环境下,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日期:2018-12-10 点击:60次

    在法治环境下,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是17、18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所倡导的重要的民主原则。法治指统治阶级按照民主原则把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行管理的一种方式,其核心思想在于依法治理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任何组织和个人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

  • 什么是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
    日期:2018-12-10 点击:224次

    什么是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法律权利指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某种权能或利益,它表现为权利享有者可以自己作出一定的行为,也可以要求他人作岀或不作岀一定的行为。一切法律权利都受到国家的保护,当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享有者可以自力救济,有权向人民法院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申诉或请求保护。

  • 法律原则等同于法律规则吗
    日期:2018-12-10 点击:98次

    法律原则等同于法律规则吗法律原则指在一定法律体系中作为法律规则的指导思想、基础或本源的、综合的、稳定的法律原理和准则。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契约自由原则、罪刑法定原则、司法独立原则、回避原则、诉讼中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都属于法律原则。

  • 法律具有哪些效力
    日期:2018-12-10 点击:80次

    法律具有哪些效力法律效力即法律约束力,指人们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为,必须服从。一般认为,法的效力可以分为对人的效力、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三个方面。其中,法律对人的效力,是指法律对谁有效力,适用于哪些人。法律的空间效力,指法律在哪些地域有效力,适用于哪些地区

  • “法律部门”的含义是什么
    日期:2018-12-10 点击:786次

    “法律部门”的含义是什么法律部门也称为部门法。其是指根据一定标准和原则所划定的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一般认为,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法律所调整的不同社会关系,即调整对象,其次是法律调整方法。但是,由于社会关系交错复杂,彼此联系,因此,法律部门之间往往很难截然分开。事实上,有的社会关系需要几个法律部门来调整,如经济关系就需要由经济法、民法、行政法、劳动法等调整

免费法律咨询
 
 
 
 
 

律政中国·推荐律师           委托律师请拨打:010-57425777; 留言咨询请点击:

more>>
 
1531319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