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的基本义务吗
答: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不仅是公民的一项光荣义务,更是一项宪法上的基本任务。我国《宪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为保卫祖国的安全和实现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必须有一支强大的革命化、现代化和正规化的军队。强大的人民军队是保卫祖国,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坚强后盾。服兵役是公民应尽的义务,每一个适龄公民都应按照兵役法的要求,积极服兵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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