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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证券案例专栏简介

金融证券案例

  • 盗录设备窃取储户信息造成损失,银行应承担全责
    日期:2016-02-04 点击:248次

    盗录设备窃取储户信息造成损失,银行应承担全责银行借记卡持卡人在银行ATM机上取款时,因ATM机上被犯罪嫌疑人非法安装的盗录设备窃取借记卡信息及密码,致使犯罪嫌疑人使用伪造的借记卡窃取持卡人账户内存款的,发卡银行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账户款项被盗取 银行举证不能自担责
    日期:2015-12-16 点击:190次

    账户款项被盗取 银行举证不能自担责随着银行卡在人们日常生活中被广泛地使用,伪卡盗刷的案件时有发生,这一方面让持卡人遭受了不明损失,也让发卡行对于如何维护金融安全头疼不已。持卡人如何能保护好个人账户的安全性,银行如何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更好地落实风险管理措施,我们也许可以从本案中带来一些思考。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任霞诉被告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
    日期:2015-11-29 点击:250次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任霞诉被告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

  • 最高法院就企业间借贷及利息的规定裁判风向及现行最高法院的裁判规则
    日期:2015-01-31 点击:600次

    最高法院就企业间借贷及利息的规定裁判风向及现行最高法院的裁判规则最高法院对企业间借贷行为并不是直接否定的态度,否定的往往只是“高利息”,即使企业间的借贷关系无效,法律也仅不保护高息部分,对于因借贷产生的债务依然要清偿。以非自有资金向其他企业提供借款或没有获得经营借贷的金融业务许可而提供的企业间借贷,利息标准只能是支持以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返还利息。

  • 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约定之效力
    日期:2015-01-31 点击:499次

    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约定之效力当事人之间关于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约定合法有效,超出四倍利率部分的利息属自然债务。一旦债务人自愿履行,嗣后不能以不当得利要求债权人返还,法院也不能以国家公权力来干预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即合同的自由原则。温州中院规定的“已付利息超央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部分将作本金扣除”的指导意见,缺乏法理基础,违反法律规定。

  • 民间借贷中违约金与逾期利息(或利息损失)之和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日期:2015-01-31 点击:310次

    民间借贷中违约金与逾期利息(或利息损失)之和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高额违约金调整的标准是守约方的损失。借款合同是特殊的合同,其标的物是货币,对于出借人来说,借款人未依约还款,所遭受到的损失是借款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对民间借贷借款利息进行了限制,原因就在于民间借贷比银行贷款更容易借贷,其风险性更高。为了规范金融市场,防止高利贷现象,需要对盲目的逐利行为进行约束。

  • 香港信诺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复议案
    日期:2015-01-17 点击:240次

    香港信诺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复议案被执行人单独提出的异议,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但如果被执行人所提异议实质是支持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实体权利的主张,则对被执行人所提出的异议不应当单独审查,而应当在对案外人所提异议进行审查的过程中一并解决。

  • 某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日期:2015-01-17 点击:326次

    某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项明确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对外担保合同无效。根据《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外商独资企业提供的对外担保虽然不需要逐笔审批,但仍然需要进行登记,故在审理涉及外商独资企业作为担保人提供的对外担保合同纠纷时,仍应对其提供的对外担保是否在外汇管理机关登记进行审查,未登记的应认定无效。

  • 银行结算合同纠纷案案例评析
    日期:2015-01-17 点击:578次

    银行结算合同纠纷案案例评析原告喜宝集团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商事主体,本案参照适用涉外民事诉讼程序。原告主张本案为银行结算合同纠纷,被告农行青岛城阳支行未提出不同意见,可以此确定案件性质。原、被告均选择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决双方实体争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解决本案纠纷的准据法。

  • 中山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诉湖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湖南信托投资公司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证券交易部证券回
    日期:2015-01-13 点击:253次

    中山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诉湖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湖南信托投资公司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证券交易部证券回购合同纠纷案该民事判决书紧紧抓住证券回购合同的效力、债权债务关系变更的脉络、责任主体的确定等影响本案公正审判的几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对争讼形成过程中的各关键环节都进行了法律甚至法理角度的审视,并站在客观的立场上,分析了与争议焦点相关的各份证据,并进而在此基础上公正地表明了人民法院站在法律立场上对争议问题的看法和观点,说理充分,论证有力,对内使当事人无法置疑,对外使民事判决书具有了较强的社会公信力,并以此使得法律和法理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及以理服人的原则与精神得到了彰显和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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