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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证券案例
银行卡纠纷裁判规则9条银行作为办理金融业务的专业机构,在为自然人办理储蓄等业务时,居于明显的、支配的优势地位,而自然人则处于相对的、被支配的弱势地位,故银行工作人员在为客户办理业务时,理应严格遵守工作流程和业务操作规范,尽到最大的注意和风险提示义务。
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责任如何认定证券虚假陈述行为的行政责任与民事责任的认定原则不同,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行政处罚后,人民法院仍应对其是否构成证券民事侵权进行审查,审查的重点是未披露信息的行为是否足以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和市场交易价格。交易及损失因果关系一般应采用推定认定原则,但被告有证据证明投资者损失的形成存在其他致损因素,且该因素对股价的波动具有相当的影响程度的,应当认定该非虚假陈述原因导致的损失不属于赔偿责任范围。
本案银行对保证金账户资金能否享有质权案外人与某担保公司约定的保证金并非担保法意义上保证,并不享有质权而优先受偿。该保证金账户具有流动性,并未特定化,从银行出具的流水清单可以看出该账户借贷频繁,案外人并非实际管理和控制其中的账户资金流动。因此,该账户资金并未达到担保法解释第85条规定的条件。
伪卡交易中银行发送短信提醒是否构成免责事由作为金融服务提供者,银行向客户发送短信提醒旨在为客户提供便捷的账户变动信息通知服务,系保障客户知情权的提示性、告知性举措,在银行卡盗刷行为发生后需衡量双方的过错程度进行责任认定,不必然因发送短信提醒而构成免除银行责任之事由。
盈科宁波律师提供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通过基金协会审核
盈科银川分所第一单《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 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审核
盈科厦门分所律师助力厦门睿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功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本次备案登记的工作,是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对此业务进行了有益和有效的尝试。此次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能够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审核,是对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团队能力和效率的肯定和认可,是对林崇凯、郑燕婷律师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的认可,亦助于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为资本市场提供更为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盈科律师助力山东剑创投资有限公司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盈科律师事务所私募投资基金团队是一支专注于私募投资基金的专业团队。专项服务于私募业务项下的基金的设立、募集、管理、退出等环节,并在投融资方面提供对接服务。盈科律师事务所私募投资基金专项法律服务团队接受基金管理人、投资方、被投资方等委托,为委托人代理各类基金的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
银行里交存款,由柜员递存单,亦不构成表见代理存款人依据犯罪分子伪造的存单主张与银行成立储蓄合同,法院应判定存款人与银行是否就存款事宜分别作出要约、承诺。在不能认定双方成立储蓄合同情形下,存款人依据伪造存单提起诉讼,应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作为一般存单纠纷处理。
陈某诉建设银行北京分行储蓄存款合同案盗刷银行卡纠纷,多是银行卡被非法复制后,被取现造成。与银行相应的安全服务滞后不无关系,所以法院倾向由银行担责。但如果不加区分地判令银行担责,易引发持卡人与他人串通向银行转嫁损失的风险,所以关键要看持卡人在持有和使用银行卡中是否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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