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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案例专栏简介

参考案例

  • 在当事人对违约金和利息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不宜将违约金等同或混同于利息
    日期:2023-02-22 点击:104次

    在当事人对违约金和利息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不宜将违约金等同或混同于利息违约金与利息的内涵、性质并不相同,在当事人对违约金和利息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不宜将违约金等同或混同于利息。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违约金是依照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或相应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补偿守约方损失及惩罚违约方的效果,往往作为违反合同义务的一种责任承担方式;而利息作为本金的孳息,是指资金所有者因出借资金而取得的报酬,在经济学上系指生产者使用该笔资金发挥营运职能而形成的利润的一部分,是货币资金向实体经济注入并回流时所带来的增值额。

  • 在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尚不足以证明案件事实的情况下,法院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日期:2023-02-20 点击:155次

    在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尚不足以证明案件事实的情况下,法院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行政诉讼旨在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该立法目的的实现,主要通过赋予法院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权来保障,其审查的重点和核心是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问题。行政机关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依法对其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证明其所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否则将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

  • 在建工程抵押权人对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诉讼不能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吗
    日期:2023-01-13 点击:100次

    在建工程抵押权人对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诉讼不能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吗如果房屋建设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发生确认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诉讼,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优先于抵押权受偿,该案件一旦确认了承包人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必然会影响抵押权的受偿顺序,而且在抵押物价值不足以同时覆盖二者的情况下,还会直接损害抵押权人的权益。因此,在建工程的抵押权人对于该房屋建设工程承包人和发包人之间确认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诉讼案件,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具备提起本案第三人撤销之诉主体资格。

  • 律师费虽尚未实际支付但系必然损失,义务人亦应予以赔偿
    日期:2020-06-23 点击:257次

    律师费虽尚未实际支付但系必然损失,义务人亦应予以赔偿原告虽尚未实际支付律师费,但是,律师事务所已委派律师参加该原告作为委托人的诉讼活动,且已向其开具律师费发票,故该原告依法负有依照《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向律师事务所支付律师费的合同义务。换言之,该律师费属于原告必然发生的损失,仅是依据合同约定,该等律师费的付款时间尚未届至。故法院判决认定义务人应向原告赔偿律师费损失符合案件实际情况,处理结果并无不当。

  • 提起确认之诉需具有确认利益,需为原告的权利或权利状况面临现存的不确定风险
    日期:2020-06-23 点击:513次

    提起确认之诉需具有确认利益,需为原告的权利或权利状况面临现存的不确定风险对于确认之诉,除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起诉的一般条件之外,还应符合确认之诉的特别诉讼要件,即提起确认之诉需要具有确认利益,需为原告的权利或权利状况面临现存的不确定风险,具有提起确认之诉消除风险的必要,当事人之间对于权利及法律关系的争议可以通过提起确认之诉得以解决。

  • 盈科律师代理的《梅花烙》维权案琼瑶终审胜诉
    日期:2015-12-21 点击:1616次

    盈科律师代理的《梅花烙》维权案琼瑶终审胜诉本案所涉法律问题与争议焦点几乎涵盖了数十年来国内著作权领域的主要前沿问题,一审及二审判决,人民法院根据查明事实、原被告作品侵权比对情况,基于法律规定及详实的司法论证(一审判决书长达90页,二审判决书长达101页),对文学及影视作品的著作权权属、侵权、责任承担等做出了详实、缜密的司法认定。判决结果充分彰显了司法对著作权权利的认可和保护,本案可称国内著作权司法保护发展历程中的标杆与典范!

  • 贾**民间借贷纠纷民事诉讼案件
    日期:2015-11-14 点击:1780次

    贾**民间借贷纠纷民事诉讼案件一审法院采纳了我方的部分代理意见,最终认为担保人具有担保资格,明知刘**挂靠林州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又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因此判决担保人支付出借人贾**借款本金,并自款项出借之日起,按照月利率2%计算利息至全部偿付之日止。一审判决后,担保人不服,提出上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中。

  • 公有房屋共同承租进行房改后权益的分割
    日期:2015-11-09 点击:1727次

    公有房屋共同承租进行房改后权益的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00元,由被告刘某承担232元,由原告刘某2承担1768元;鉴定费4500元,由被告刘某承担522元,由原告刘某2承担3978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直原告)。

  • 违反民主议定原则而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无效案胜诉
    日期:2014-03-12 点击:2796次

    违反民主议定原则而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无效案胜诉一、二审法院均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确认双方之间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无效。原告XX村委会在判决生效后,向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申请进行裁决,要求拆迁人进行实物安置补偿,已获得了房产管理部门的支持。由于房价上涨等因素的影响,原告XX村委会获得了约2亿元的补偿数额。

  • 姚某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案胜诉(广东高院判决撤销广州中院判决,最高法院裁定维持广东高院判决)
    日期:2014-03-12 点击:2194次

    姚某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案胜诉(广东高院判决撤销广州中院判决,最高法院裁定维持广东高院判决)广东高院审理结果姚某的再审申请提交后,经工作,广东高院裁定提审此案,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判决:撤销广州市中院的终审判决和再审判决,维持原一审判决。最高法院审理结果黄某对广东高院再审判决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黄某的申请再审理由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裁定驳回黄某的再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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