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诉讼律师 | 合同律师在线 | 知识产权律师 | 房产纠纷律师 | 交通事故律师 | 劳动争议律师 |
股权纠纷律师 | 保险律师在线 | 外商投资律师 | 土地征收律师 | 工伤事故律师 | 婚姻家庭律师 |
法律顾问律师 | 税务律师在线 | 银行金融律师 | 建筑工程律师 | 医疗事故律师 | 损害赔偿律师 |
调解
和解协议有什么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也可以根据约定申请仲裁。法院通过对和解协议的审查,对于意思真实而又不违反法律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的和解协议予以支持,但对于一方非自愿作出的或违反法律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的和解协议不予支持。
民事纠纷如何协商解决第三人只是在当事人之间起“牵线搭桥”的作用,并不实质参与当事人之间的协商。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协议在他们白愿的基础上执行,如果一方反悔,拒绝执行,另一方可以提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什么是民事诉讼中的调解调解一般包括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法院调解、仲裁调解、行政调解等类型。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属于民间调解;法院调解或仲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等同于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效力,可以强制执行。行政调解不具有此等效力,当事人不服行政调解,可就原纠纷再提起民事诉讼。
法院调解的程序 法院在案件受理之后开庭之前可以进行调解,在庭审过程中可以进行调解,在二审中乃至在再审中也都可以进行调解。根据《民事调解规定》,调解可以在答辩期满后裁判作出之前进行,在征得当事人各方同意后,法院可以在答辩期满前进行调解。庭审中的调解,通常情况下是在法庭辩论结束后进行。根据司法实践,调解可以当庭进行,也可以在休庭之后另定日期进行。
法院调解的原则 当事人自愿原则是指法院调解无论是调解活动的进行还是调解协议的形成都要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该项原则的具体要求是:第一,在程序上,是否以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须当事人自愿;第二,在实体上,是否达成调解协议,须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法院调解与诉讼外调解、诉讼中和解的区别 法院调解,又称诉讼中调解,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和协调下,就案件争议的问题进行协商,从而解决纠纷所进行的活动。法院调解包括调解活动的进行和以调解的方式结案。在诉讼中进行了调解活动,但因各种原因,没有形成调解协议,在这种情况下,仍应当认为人民法院进行了调解。
可以不制作调解书的情况及程序 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协议制作调解协议书,这是原则。本条规定有些案件在调解达成协议后,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1)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2)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3)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4)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这些案件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属于确认、变更之诉的案件。这些案件没有给付的内容,不存在在调解协议达成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需要强制执行的情况。二是虽然属于给付之诉,但是能够即时履行,也不发生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需要强制执行的情况。
关于调解书的制作、调解书的内容和生效的规定 关于调解书的制作。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当事人的调解协议是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的前提和基础。当事人的调解协议,只有经人民法院确认后才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是调解协议产生法律上拘束力的法定条件。生效的调解书与调解笔录具有以下效力:(1)确定当事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效力。调解书或调解笔录生效后,表明双方当事人对曾经发生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已经取得共识并得到法律的确认,权利方应该行使权利,义务方应当履行义务。
调解自愿原则与调解合法原则的规定 自愿原则和合法原则是法院在进行调解中必须坚持的两大原则。本法《民事诉讼法》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也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坚持不愿调解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调解中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协助义务的规定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根据案件需要,可以邀请当事人所在单位、纠纷发生地基层组织以及当事人的亲友、邻居等个人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被邀请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协助法院进行调解,不得推托。有关单位和个人一般了解案情或者为当事人所信任,他们参加调解工作,对当事人进行说服、疏导工作,顺利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容易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
京ICP备12000547号-4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