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是指民事争议各方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不损害国家和集体正当权益、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直接进行协商,自行解决纠纷。自行协商有时也可以请第三人从中斡旋,但以双方当事人的意思一致作为达成协}义的根据,第三人只是在当事人之间起“牵线搭桥”的作用,并不实质参与当事人之间的协商。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协议在他们白愿的基础上执行,如果一方反悔,拒绝执行,另一方可以提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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