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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专栏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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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织残疾人和儿童逬行街边乞讨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日期:2019-03-05 点击:740次

    组织残疾人和儿童逬行街边乞讨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生活之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街边有很多残疾人和儿童在乞讨,很多人经过的时候都会给钱,但是很多时候这些街边乞讨的残疾人或者儿童都是有人刻意组织进行的,对此,我国法律对于组织残疾人和儿童乞讨的行为进行了定性和处罚。

  • 花钱买了被拐卖的妇女做媳妇,是否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日期:2019-03-05 点击:735次

    花钱买了被拐卖的妇女做媳妇,是否应该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 人贩子在拐卖妇女的过程之中,将被拐妇女强奸,应该按照什么罪进行定罪处罚
    日期:2019-03-05 点击:33430次

    人贩子在拐卖妇女的过程之中,将被拐妇女强奸,应该按照什么罪进行定罪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在拐卖妇女的过程屮,对妇女实施了强奸行为的,不以强奸罪论处,只以拐卖妇女罪一罪从重处罚。因为在司法实践之中,拐卖妇女并且将其强奸的是一种很常见的行为,所以我国法律将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行为作为拐卖妇女罪的法定加重情节之一

  • 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最长为多久
    日期:2019-02-26 点击:641次

    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最长为多久受害人请求国家赔偿是有时效限制的,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

  • 公民生命健康权被侵犯,赔偿数额如何计算
    日期:2019-02-26 点击:478次

    公民生命健康权被侵犯,赔偿数额如何计算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 公民的人身自由被侵犯,其赔偿额如何计算
    日期:2019-02-26 点击:434次

    公民的人身自由被侵犯,其赔偿额如何计算对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我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 面对不予赔偿的决定,公民该怎么办
    日期:2019-02-26 点击:486次

    面对不予赔偿的决定,公民该怎么办现实生活中,往往会出现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公民该如何救济自己的权利呢?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 赔偿义务机关是否需要在作出赔偿决定时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
    日期:2019-02-26 点击:346次

    赔偿义务机关是否需要在作出赔偿决定时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我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行使职权时,出现侵犯财产权情形的,受害人可获得赔偿吗
    日期:2019-02-26 点击:158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行使职权时,出现侵犯财产权情形的,受害人可获得赔偿吗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2)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 看守所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出现侵犯人身权情形的,受害人可以获得赔偿吗
    日期:2019-02-26 点击:168次

    看守所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出现侵犯人身权情形的,受害人可以获得赔偿吗(I)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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