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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专栏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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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赔偿申请书需要载明哪些内容
    日期:2019-02-26 点击:255次

    行政赔偿申请书需要载明哪些内容(1)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3)申请的年、月、日。

  • 在哪些情况下,行政机关不承担赔偿责任
    日期:2019-02-26 点击:204次

    在哪些情况下,行政机关不承担赔偿责任(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在这几种情况下,行政机关本身无过错,本身不具备有责性,因此对公民所受损害无须赔偿。

  • 行政机关侵犯公民财产权时,在哪些情形下受害人可获得赔偿
    日期:2019-02-26 点击:177次

    行政机关侵犯公民财产权时,在哪些情形下受害人可获得赔偿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3)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 不服信访处理结果的,可以怎么办
    日期:2019-02-26 点击:101次

    不服信访处理结果的,可以怎么办信访人对信访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次通过申请复查、复核的程序来获得救济。根据我国《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査;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 信访人捏造事实诬告他人的,会有怎样的后果
    日期:2019-02-26 点击:193次

    信访人捏造事实诬告他人的,会有怎样的后果我国《信访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信访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信访人捏造他人犯罪事实和违反治安管理的事实,向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告发,企图利用行政、司法机关诬告陷害他人,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不仅会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甚至会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 有关机关对信访事项久拖不决,需要承担责任吗
    日期:2019-02-26 点击:103次

    有关机关对信访事项久拖不决,需要承担责任吗我国《信访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推诿、敷衍、拖延信访事项办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结信访事项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信访事项的办理期限,能否延长
    日期:2019-02-26 点击:85次

    信访事项的办理期限,能否延长我国《信访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由此可见,虽然信访事项规定有不同办结期限,但是行政机关在接到信访之后必须在法定时间内办结,不得无故拖延。

  • 听证是信访事项的必经程序吗
    日期:2019-02-26 点击:110次

    听证是信访事项的必经程序吗我国《信访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听证应当公开举行,通过质询、辩论、评议、合议等方式,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听证范围、主持人、参加人、程序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由此可见,听证是有限制范围的,其只针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

  • 信访人不按规定的秩序信访,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日期:2019-02-26 点击:77次

    信访人不按规定的秩序信访,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我国《信访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条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对信访人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集体信访要遵循哪些规定
    日期:2019-02-26 点击:607次

    集体信访要遵循哪些规定集体信访影响非常广泛,因此集体信访必须有序进行,否则很可能影响公共管理秩序,对此,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集体信访需要遵循的规定。根据我国《信访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的规定,集体信访采用走访形式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五人;同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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