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某想开一个小网吧,于是在某小区旁租了两间平房进行经营。小网吧经营了不到一个月,这片平房就要被拆迁,郑某不得不关门。郑某后来得知该平房区早就被通知拆迁。房主将马上要拆迁的房屋出租给郑某,带给郑某一定的经济损失,房主的做法正确吗?
房主明知房屋马上要拆迁还将其出租,导致郑某租用房子后不到一个月即停业,房主的行为是错误的。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租赁房屋。由此可知,即将拆迁的房屋不能出租。房主将即将拆迁的两间平房租给郑某开办网吧,该租赁行为违反了政策规定,是无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因租赁行为违反了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租赁合同无效。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房主违反了拆迁政策的规定,与郑某签订租房合同,带给郑某一定的经济损失,房主应赔偿郑某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律师说法:社会生活中,房屋租赁普遍存在,由此产生的纠纷也比比皆是,其中出租人利用自己所有权人的地位而左右房屋的租赁,导致承租人的承租地位极不稳定。对出租人的违约(没按约定提供租赁物)行为,或因违约所造成损失的,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偿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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