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网站          
 
 

律师文集专著 >> 婚姻家庭律师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时如何终止婚姻关系

日期:2013-07-20 来源:婚姻家庭律师网 作者:婚姻家庭律师 阅读:62次 [字体: ] 背景色: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其婚姻关系仍然存在,如要终止婚姻关系,当事人可采用诉讼离婚和宣告死亡两种方法。

一是诉讼离婚。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可以直接向自己住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后,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进行审理,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一般情况下,如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人民法院都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判决准予离婚。法院的离婚判决一旦生效,夫妻关系即解除。

二是宣告死亡。如果一方下落不明满4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年,另一方可向下落不明人住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宣告下落不明人死亡的申请。人民法院受理后,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为1年。公告期届满,下落不明的事实得以确认的,人民法院作出下落不明人死亡的判决。宣告死亡判决一旦生效,当事人的婚姻关系即终止。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