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继承了遗产,债务也要一起继承吗?
2013年,方某向朋友白某借了20万元钱。方某为了尽快还清债务,每天加班加点拼命工作。由于长时间过度劳累最终病倒,经过检查方某被查出胃癌晚期。方某知道自己已经没有多长时间了,于是便委托律师立了一份遗嘱,遗嘱内容是:自己死后一名下的所有财产全部归妻子所有,并进行了公证 20巧年9月,方某病情进一步恶化,最终去世方某的妻子根据遗嘱内容继承了方某的所有财产,但此时方某生前所欠下的债务还未还清,方某的妻子中一直有一个问题,就是自己已经继承了方某的遗产,是不是也要继承方某的债务呢?
法律分析
方某的妻子如果继承方某的遗产,对方某生前所负的债务也要一并继承。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据此,本案中方某的妻子如要继承遗产,须负责偿还方某生前所欠债务。但是,如果方某的遗产还不足20万元,那么,方某的妻子也仅以其实际继承的遗产价值偿还方某生前所负的债务。当然,对于剩余部分,方某的妻子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法律提示
在法律中,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的,人们在享受相应权利的同时,就要履行特定的法律义务。继承遗产是继承人的权利,与该权利对应的义务之一就是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当然,继承人继承的债务应当以继承的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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