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网站          
 
 

律师文集专著 >> 民事诉讼律师

民事诉讼律师网提出民事抗诉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日期:2013-05-16 来源:民事诉讼律师 作者:民事诉讼律师 阅读:96次 [字体: ] 背景色: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符合抗诉条件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一、民事抗诉的条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抗诉条件有:(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2)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3)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4)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二、民事抗诉的程序。检察机关办理民事抗诉案件的程序包括案件的受理、立案、审查、提请抗诉、抗诉、出庭。

1.受理。人民检察院受理民事抗诉案件的来源包括民事诉讼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以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他机关转办、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以及人民检察院自行发现。

2.立案。有抗诉权或者有提请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受理的民事抗诉案件,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抗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立案。立案应当通知申诉人和其他当事人。

3.审查。人民检察院立案以后,应当及时指定检察人员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进行审查。对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案件,应当就民事判决、裁定是否符合法定的抗诉条件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审查民事案件,应当就原审案卷进行审查,原则上不应当进行调查。

4.提请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经审查认为符合抗诉条件的,应当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抗诉。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应当制作《提请抗诉报告书》,并将审判卷宗、检察卷宗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报告书》应当写明以下内容:案件来源、当事人基本情况、基本案情、诉讼过程、当事人申诉理由、提请抗诉理由及法律依据。

5.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由检察长批准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抗诉应当由有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决定抗诉的案件,应当制作《抗诉书》。《抗诉书》应当载明:案件来源、基本案情、人民法院审理情况及抗诉理由。《抗诉书》由检察长签发,加盖人民检察院印章。抗诉书副本应当送达当事人,并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6.出庭。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抗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再审法庭。检察人员出席抗诉案件再审法庭的任务是:1 宣读抗诉书;2 发表出庭意见;3 发现庭审活动违法的,向再审法院提出建议。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