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网站          
 
 

打官司 >> 民事诉讼流程 >> 二审

民事案件经过几级人民法院审判才告终结

日期:2013-04-26 来源:北京律师 作者:民事诉讼律师 阅读:528次 [字体: ] 背景色:        

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法律效力,是由两审终审制决定的。我国人民法院的设置分四级,即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的审判实行“两审终审制”,就是民事案件可以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才告终结的一种制度。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服,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上诉期限,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上一级人民法院经过第二审程序的审理,所作的裁判是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能再上诉。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案件的判决或裁定,也是终审裁判,两审终审制运用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和裁定。按照两审终审制的规定,凡是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或裁定。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