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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风险防控专题 >> 设立解散风险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必须经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日期:2013-04-24 来源:股权纠纷律师 作者:企业法律顾问 阅读:84次 [字体: ] 背景色:        

某公司经有关部门批准,由有限责任公司转变成了股份公司,是否可以对外以股权形式吸收资金?

解答:无论股份有限公司还是有限责任公司,均可按《公司法》规定,按公司章程规定,通过一定的程序办理增资扩股。但应注意定向募集资金与公开发行股票的区别。

公司可以根据经营的需要引进战略投资者或者吸引新的股东加入,但却无权公开向不特定公众发行股票吸收资金。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必须经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例如国资委、发改委、中国证监会等。未经法定程序和法定主管机关批准而擅自发行股票者,实际就是非法集资,不但应当被取缔,直接责任人员还应受到法律的惩处。故公司在决定增资扩股时,应当确保程序合法,经过权力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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