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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票持有人应在什么期限内提示付款

日期:2013-04-15 来源:北京公司律师 作者:公司诉讼律师 阅读:49次 [字体: ] 背景色:        

持票人应按下列期限提示付款期限:(1)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2)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3)持票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4)托收款银行或者通过票据交换系统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视同持票人提示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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