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网站          
 
 

民事诉讼律师 >> 开庭审理

第三方加害的侵权诉讼与雇佣关系中的工作纠纷应如何审理

日期:2013-01-13 来源:劳动仲裁律师网 作者:劳动律师 阅读:134次 [字体: ] 背景色:        

雇员在雇佣关系中因安全不到位,受到第三方的设备危害(原因由雇员引起),法院在受理雇员的起诉中,将雇主与第三方作为被告在案件中一并审理。因存在雇佣关系和侵权关系,法院是否应分开审理,还是可以将两种法律关系合并审理?现在基层法院大部分都分开审理。请问高院对此如何解决?是否存在法律冲突?

解答:根据介绍的情况看,雇员在使用第三方的设备时,由于雇主提供的安全保护措施不到位,导致雇员受到伤害。此种情况中,雇佣关系与使用第三方设备受害之间的关系结合比较紧密,所以,雇佣关系与第三方的侵权关系是合并在一起案件中审理的,不一定要分别处理。即使存在雇佣关系亦可以按侵权关系对待,因为有《合同法》第122条作为法律依据亦是充分的。

在实践中,第三方加害的侵权诉讼与雇佣关系中的工伤纠纷,分开的前提往往是在不同场所,实施不同的行为。例如,为单位买东西,路上被车撞伤,为单位办事与遭车撞两个行为性质、特点是不同的,完全可以分开处理。而使用第三方设备为单位加工零部件,严格讲是同一个行为的不同环节上存在不同法律关系,由于结合的紧密性,可以在同一案件中一并处理也不会存在明显的法律冲突。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