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民事立法中并未出现让与担保的字眼,在国际上,让与担保的法律规定已经非常普通,值得我们参考和借鉴。2007年我国颁布的《物权法》中已经明确规定了让与担保制度,例如关于浮动抵押的规定,就是在不转移所有权、使用权、占有权的前提下,允许公司企业将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抵押给贷款人,以贷款资金支持企业发展的一种抵押模式。这一制度的引入,必定会提高公司企业的经营能力,为他们提供更多的流动资金,不断增强其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对此,司法机关采取积极的司法态度,对此类的抵押行为应当认定为有效,平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
京ICP1201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