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家属什么时候可以找律师?犯罪嫌疑人什么时候可以找律师?
第一、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因此,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委托辩护人。需要注意的是,辩护人的范围不仅仅包括律师,还包括: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但是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第二、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也就是说,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才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
第三、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也就是说,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第四、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知,“近亲属”的范围相较于《民法典》中的规定,范围更小,仅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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