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港澳台或外国继承人继承内地的存款、股票和物业等遗产后,希望将遗产转移或变现转移至境外,但发现取得遗产或变现后并不能直接转移至境外。事实上,内地遗产出境需要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局”)的行政审批手续后,方能购汇并汇至境外。本期分享为大家准备了境外居民转移内地遗产的指引,希望对境外继承人办理遗产出境有所助益。
一、如何申请转移内地遗产?
根据《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和《“资本项目外汇资金汇出境外的购付汇核准”行政审批服务指南》等规定,申请人需要向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外汇局申请“资本项目外汇资金汇出境外的购付汇核准”,被继承人为境外居民的,向遗产所在地的外汇局提出申请;审批时长为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获得许可后申请人方能将内地遗产通过外汇指定银行购汇和汇出境外。需要注意的是,从同一被继承人继承的全部财产变现后拟转移出境的,必须一次性申请,可一次或多次汇出。继承人从不同被继承人处继承的财产应分别申请,分别汇出。
二、如果将继承的遗产汇出境外需要:
1、办理身份证书。中国公民要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被继承人的死亡通知书等材料到本人住所地市级以上的公证处办理亲属关系证书,继承权证明书等身份证明;
2、办理本人的出国手续或代理人的委托授权书及出国手续。如果继承人本人亲自出国继承事宜,应当持经过公证的身份证明及被继承人的死亡通知书办理出国护照。也可委托代理人前往办理继承事宜,或委托被继承所在国的亲友、律师代为办理。但是必须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该委托才能生效。
3、之后会了解财产状况,区分动产与不动产,分别办理遗产继承申请。继承人或代理人应当消息了解遗产的情况,调查时可以请求我国驻当地的使、领馆协助。
4、对于遗产中的不动产,继承人、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所在法院提出继承申请。而对于遗产中的动产,应当向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院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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