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丈夫被宣告失踪,妻子想要离婚,应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答:妻子应该向自己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此可见,丈夫被宣告失踪,妻子应该向自己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
![]() | 京ICP12010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