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网站          
 
 

律师文集专著 >> 公司诉讼律师

试用买卖中没有预先说明“试用费”的,可以免费试用吗

日期:2018-12-25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153次 [字体: ] 背景色:        

试用买卖中没有预先说明“试用费”的,可以免费试用吗

答:所谓试用买卖,是指约定买受人先行试用标的物,然后在一定期间内再决定是否购买的买卖合同。试用买卖中,是否需要支付试用费,可以由买卖双方自由协商,而如果双方对此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法律认定为免费试用,出卖人无权在事后要求买受人支付试用费。如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试用买卖的当事人没有约定使用费或者约定不明确,出卖人主张买受人支付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