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异议申请书
甲公司是在北京市昌平区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2009年因劳动合同纠纷被公司职员李某告到了海淀区人民法院。由于是在昌平区注册成立,所以认为该案应该由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于是决定写一份管辖异议申请书要求变更管辖法院。但是如何写作管辖异议申请书使该公司的总经理胡某陷入了困境。
〖法律指南〗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该主张可以通过递送管辖异议申请书来表达,那如何写管辖异议申请书呢?让我们来看一下该案中胡某是怎样写的。
管辖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甲有限责任公司,现住北京市昌平区某大街27号。
法定代表人:胡某,系本公司总经理。
关于李某诉本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特向贵院提出管辖异议。
请求事项:请求将本案移送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之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我公司在北京市昌平区注册成立,在海淀区设有相关办事机构及主要办事场所,但是昌平区是我单位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依法具有管辖权,且业已受理本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三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以我司认为本案移送贵院受理与法相悖,请求贵院依法审查。
此致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胡某
2009年10月5日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
京ICP12010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