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中胎儿是否享有遗产继承权?
作者: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海峰 夏宜娟
问:我丈夫因交通事故不幸死亡,留下一笔遗产,我在丈夫死亡前就已怀孕,现涉及到遗产分配问题,那我腹中的胎儿是否有遗产继承权,参与遗产分配?
答:您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45条规定“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故你腹中胎儿依法享有遗产继承权,如你腹中胎儿顺利出生,则可依法取得该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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