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仲裁裁决生效后,应向哪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作者:王雅玮
问:国内仲裁裁决生效后,对方不履行相应的义务,请问应当向哪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答:首先、国内仲裁裁决书属于其他法律文书的范畴。相关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56条;其他法律文书包括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
其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综上所述,您可以向对方当事人住所地或者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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