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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 >> 诈骗罪辩护

曾因诈骗入牢笼 故伎重演再获刑

日期:2015-10-13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41次 [字体: ] 背景色:        

两年前曾因诈骗被判刑,出狱后不思悔改,竟故伎重演编造谎言诈骗他人万余元后玩失踪,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闲逛中竟然被受害人撞个正着。9月24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魏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14年9月,魏某到南阳市火车站吃饭时结识了在该处打工的柳某。同年10月,魏某以自己想做贩卖苹果生意和修车为由,骗得柳某、满某夫妇的信任,先后三次向柳某、满某夫妇借款600元、11000元、3000元,共计14600元,后关闭手机潜逃。2015年5月20日,柳某、满某在南阳市卧龙岗门口发现魏某,随即报警,魏某被公安机关抓获。骗取的钱款已被魏某挥霍一空。另查明,魏某因犯诈骗罪于2013年7月12日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魏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罚,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法院依据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常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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