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尉氏县人民法院第二合议庭公开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件。案件中,被告人徐某隐瞒自己已婚身份,通过网络微信,以征婚为由骗取他人财物十万多元。经审理,合议庭依法判处被告人徐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2015年2月份,被告人徐某隐瞒已婚事实,以“徐某乙”之名,通过网络微信结识了被害人武某某。经过一段时间的联系后,徐某表达了愿意与武某某结婚的意思,武某某先后给予徐某136021元,供其生活开销及其他用途。案发后,被骗赃款赃物追回10751元,已退还被害人。尉氏县公安局依法冻结了徐某银行账户存款55000元。
庭审过程中了解到,被告人徐某某自幼失去父母,由兄长抚养成人,教育的缺失致其养成了好逸恶劳、嗜好赌博的习惯,最终为获取赌资走上了诈骗犯罪的道路。
作者:于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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