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网站          
 
 

打官司 >> 行政诉讼流程 >> 行政诉讼

哪些人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代理人

日期:2015-03-12 来源:北京律师事务所 作者:北京律师 阅读:91次 [字体: ] 背景色: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依照诉讼代理权发生的根据不同,可以把诉讼代理人分为以下几种:

一、法定代理人

根据法律规定而发生的代理,称为法定代理。在行政诉讼中,法定代理人只适用于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不适用于法人、组织,更不适用于行政机关。

二、委托代理人

在行政诉讼中,可以作委托代理人的有:

(一)、律师;

(二)、社会团体;

(三)、提起诉讼的公民的近亲属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四)、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