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网站          
 
 

律师文集专著 >> 民事诉讼律师

2015年湖南省长沙市最低工资标准

日期:2015-01-04 来源:民事诉讼律师 作者:民事诉讼律师 阅读:150次 [字体: ] 背景色: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长沙县、望城县、宁乡县、浏阳市),2015年湖南省长沙市最低工资标准:

湖南省新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3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2014年湖南省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由1160元/月提高到1265元/月。关于湖南2014年最低工资的内容以下由为您详细介绍。

湖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三档调整为四档:

(一)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11月30日,湖南省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档次调整为:

1265元/月、1145元/月、1035元/月、945元/月;

(二)湖南省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档次调整为:

12.5元/小时、10.9元/小时、10.4元/小时、9.8元/小时。

各市州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定本地区适用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

目前,湖南省选择最低工资标准后两档次的大多分布在怀化、湘西等地区。而长沙、湘潭、株洲的最低工资标准原则上应该选择最高两档次执行。

温馨提示:

新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3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全省所有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均应按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用人单位应在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10日内,将最低工资标准向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全体劳动者公示。对拒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可以拨打12333向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