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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专栏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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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宪法里有规定“保护生态环境”吗
    日期:2018-12-10 点击:392次

    宪法里有规定“保护生态环境”吗加强环境保护、防治环境污染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我国《宪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国家组织和鼓励植树造林,保护林木。”由此可以看出,“保护生态环境”也是《宪法》规定的,国家保护生态环境的发展,保护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以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保护人类的生存和健康。

  • 行使检举权包括“捏造事实”检举他人吗
    日期:2018-12-10 点击:78次

    行使检举权包括“捏造事实”检举他人吗检举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公民必须依法行使,不得将之歪曲。依据《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 通信自由涉及的方面有哪些
    日期:2018-12-10 点击:61次

    通信自由涉及的方面有哪些公民的通信自由,是指对于公民的通信(包括信件、电话和邮件等),他人不得隐匿、毁弃、拆阅或者窃听。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的通信自由不受侵犯。《宪法》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 不可“私闯民宅”也是宪法规定吗
    日期:2018-12-10 点击:83次

    不可“私闯民宅”也是宪法规定吗民宅,也就是我们的家,是我们生活、学习和工作最重要的场所。我国《宪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人公民的住宅。”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公民的住宅是不受侵犯的,对于没有按照法定程序私闯民宅的是违法行为。即便是公安机关在调查案件的时候,也必须持有搜查令,才可以进入公民住宅。

  • 关于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宪法》是如何保护的
    日期:2018-12-10 点击:121次

    关于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宪法》是如何保护的私人财产权既包括对私人所有的生活资料的权利,也包括对私人所有的生产资料的权利;既包括对公民个人财产的所有权,也包括对公民个人合法取得的公共财产的权利,如土地等的使用权。加强对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的保护,有利于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推进依法治国;有利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 言论自由权有限制吗
    日期:2018-12-10 点击:81次

    言论自由权有限制吗我国《宪法》赋予了公民言论自由权,但《宪法》第五十一条同时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社会的、国家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由此可见,言论自由权是有限制的,只有依法行使的言论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

  • “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句话该怎样理解
    日期:2018-12-10 点击:58次

    “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句话该怎样理解(1)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也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具有哪些
    日期:2018-12-10 点击:84次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具有哪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选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治制度。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石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它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1)它有利于保证国家权力体现人民的意志;(2)它有利于保证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权力的统一;(3)它有利于保证我国各民族的平等和团结。

  • 规范性文件是怎么回事
    日期:2018-12-10 点击:62次

    规范性文件是怎么回事规范性文件,是各级机关、团体、组织印制发行的各类文件中最主要的一类,是与非规范性文件相对称的。具体是指由国家机关,或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力或公共权力的社会组织,就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所作出的正式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规范性文件通常具有约朿力,即一旦规范性文件通过合法的程序产生后,就必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 “权利本位”与“权力本位”有哪些不同
    日期:2018-12-10 点击:81次

    “权利本位”与“权力本位”有哪些不同权利本位指以确认权利和保护权利为核心观念的民事立法和司法原则。权利本位的特征为:(1)权利主体(权利人)不区分性别、种族、语言、宗教信仰等特殊情况,一律平等。(2)法律设定义务的目的在于保障权利的实现,权利是第一性的因素,义务是第二性的因素,权利是义务存在的依据和意义。(3)权利人在行使权利时,会受到法律所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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