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私闯民宅”也是宪法规定吗
答:民宅,也就是我们的家,是我们生活、学习和工作最重要的场所。我国《宪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人公民的住宅。”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公民的住宅是不受侵犯的,对于没有按照法定程序私闯民宅的是违法行为。即便是公安机关在调查案件的时候,也必须持有搜查令,才可以进入公民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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