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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人打民事官司应由其法定代理人负责进行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诉讼,如果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间指定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因哪些情况的出现而消灭法定代理是全权代理,法定代理人所做的一切诉讼行为,均视为是被代理人的当事人本人所为的诉讼行为。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因以下情况的出现而消灭法定代理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或死亡。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诉讼行为能力。
什么是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由法院指定或受当事人委托,以当事人一方的名义,在一定权限范围内进行诉讼活动的人。被代理的一方当事人称为被代理人或委托人。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权限称为诉讼代理权。诉讼代理的目的在于协助当事人实现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
打民事官司时何时会出现诉讼代理人为了保障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与共同诉讼人有什么区别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是指参加到原、被告之间的诉讼中者,对原、被告的诉讼标的主张权利,或者处理原、被告之间案件的结果与他有关系,而共同诉讼人的诉讼地位要么是原告,要么是被告,案件处理结果,要么享受权利,要么承担义务。
共同诉讼一方当事人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是否发生法律效力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共同诉讼分为必要的共同诉讼和普通的共同诉讼普通的共同诉讼是指-事人一方或双方为2人以上,其诉讼标的属于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诉讼。诉讼标的属同一种类,是指争议的权利义务关系属同一类型。在普通的共同诉讼中,共同诉讼人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的利害关系,因此,普通的共同诉讼也可以分为各自独立诉讼标的。
什么是共同诉讼及什么是共同诉讼人避免人民法院在同一事件或者同样的事件上作出相互矛盾的判决。共同诉讼的形成,可以开始时就是共同诉讼,包括共同起诉或共同应诉;也可以是在诉讼提起后,在诉讼过程中追加原告或被告而形成共同诉讼。既可以是其他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经人民法院准许,成为共同诉讼人;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通知有关当事人参加诉讼。
共同诉讼人应共同到人民法院去打民事官司的情形共同诉讼人应共同到人民法院去打民事官司。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均为2人以上的是共同诉讼人。原告为2人以上的,称为共同原告,被告为2人以上的,称为共同被告。共同原告和共同被告称为共同诉讼人,共同诉讼人的特点是诉讼当事人合并,即诉讼主体合并。
什么情况下当事人可以亲自到人民法院去打官司其他组织的诉讼行为能力和法人一样,于该组织依法成立时产生,于该组织终止时消灭。如果涉及诉讼时,由其主要负责人作为代表人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其主要负责人的诉讼行为对这些组织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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