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理是全权代理,法定代理人所做的一切诉讼行为,均视为是被代理人的当事人本人所为的诉讼行为。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因以下情况的出现而消灭:
(1)法定代理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或死亡。
(2)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诉讼行为能力。
(3)因婚姻关系或收养关系产生的法定代理权,随着婚姻关系或收养关系的解除而消灭。
法定代理权变更或者消灭后,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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