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飞跃 律师网站          
 
 
公司诉讼律师 合同律师在线 知识产权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劳动争议律师
股权纠纷律师 保险律师在线 外商投资律师 土地征收律师 工伤事故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法律顾问律师 税务律师在线 银行金融律师 建筑工程律师 医疗事故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私营合伙企业专栏简介

私营合伙企业

  • 关于合伙协议纠纷的裁判规则
    日期:2020-06-23 点击:137次

    合伙协议是调整合伙关系、规范合伙人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处理合伙纠纷的基本法律依据,也是合伙得以成立的法律基础,此即合伙的契约性。那么合伙人基于其之间的桥梁——合伙协议成为一个组织,但也可能会因经营等问题出现纠纷,而解决纠纷的核心内容即为合伙协议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

  • 个体工商户概念特征及法律地位
    日期:2020-03-29 点击:3826次

    个体工商户概念特征及法律地位个体工商户对外以户的名义独立进行民事活动,这里的“户”的含义是指工商登记上的户。个体工商户以户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这与公民以个人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是不完全相同的。

  • 非法人组织可以确定一人或者数人代表该组织从事民事活动
    日期:2020-02-11 点击:8548次

    非法人组织可以确定一人或者数人代表该组织从事民事活动尽管个人独资企业作为业主制企业,投资人一般都亲自参与企业的曰常事务管理,但在现代市场经济和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社会条件下,企业管理越来越专业化、职业化,投资人聘用他人担任企业的事务管理,能够充分利用先进的管理手段,摒弃企业管理中的人治现象,并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而合理构造个人独资企业的内部管理机构,以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更好地适应社会需要。

  • 非法人组织责任承担的相关法律问题解析
    日期:2020-02-11 点击:1675次

    非法人组织责任承担的相关法律问题解析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吋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投资的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所谓无限责任即无限清偿责任,指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债务不以其投人的资本为限,当个人独资企业负债超过投资人投人的资本时,他除以原投人的资本承担债务外,还要以自己的其他财产继续承担债务。

  • 个人合伙纠纷十大典型案例
    日期:2019-12-29 点击:940次

    个人合伙大多是在亲戚、朋友之间形成,基于人情关系的合伙本身具有高度的人合性、资合性,往往没有详细的合伙协议,没有规范的管理和财务制度,甚至没有任何合伙账目,只是基于相互“信任”的口头合伙极易产生纠纷和矛盾。近日,为使该类案件审理更加规范,更加有章可循,盐城中院对近三年来受理的个人合伙纠纷案件进行归纳总结,面向社会发布个人合伙纠纷十个典型案例,介绍基本案情、裁判观点以及给出法官建议。

  • 合伙企业购产不足以清偿借款时,合伙人的配偶应否承担连带责任
    日期:2019-11-03 点击:588次

    合伙企业购产不足以清偿借款时,合伙人的配偶应否承担连带责任,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借款时,普通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应以其个人财产为限,因为借款毕竟是合伙企业的行为,用于合伙经营,也由合伙企业受益,合伙企业借款时,合伙人的配偶未参与合伙经营,对于借款不会知晓,借款也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不符合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因此合伙人的配偶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 个人独资企业购产不足以清偿借款时,投资人的配偶应否承担连带责任
    日期:2019-11-03 点击:673次

    个人独资企业购产不足以清偿借款时,投资人的配偶应否承担连带责任,没有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投资人的配偶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理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以下简称《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8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 在哪些情形下,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财产份额
    日期:2019-01-21 点击:1406次

    在哪些情形下,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财产份额在我国,当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若合伙协议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该合伙人的继承人有权继承该合伙人的合伙资格。但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 只有经过全体合伙人的同意,新入伙人才能入伙吗
    日期:2019-01-21 点击:1416次

    只有经过全体合伙人的同意,新入伙人才能入伙吗入伙是指合伙成立后,第三人加入合伙并取得合伙人资格的行为。我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 合伙人在什么情形下可以退伙
    日期:2019-01-21 点击:1316次

    合伙人在什么情形下可以退伙一般情形下,一旦合伙人入伙,就不得随意要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退出合伙企业,这是保障合伙企业稳定发展,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但是我国的《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了特殊的情形:约定了经营期限的合伙企,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免费法律咨询
 
 
 
 
 

律政中国·推荐律师           委托律师请拨打:13691255677; 留言咨询请点击:

more>>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