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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
成立敲诈勒索承继的共同犯罪。理由是敲诈勒索罪是指敲诈勒索公司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本案中赵某敲诈勒索周某,并让刘某将15万元取回,刘某在敲诈勒索尚未完成的情况下中途加入进来,构成敲诈勒索承继的共同犯罪。
敲诈勒索共同犯罪的认定,以正犯为中心,并视情延伸追究其他相关人,这是认定的逻辑思路。刑法的适用本身就是价值判断的过程,如果不为社会所容,基本也就不为刑法所容。
敲诈勒索无罪案例:正常的信访行为,不是刑法意义上的威胁、要挟行为行为人向公司索要钱款时并没有以信访举报为条件,而是先将索赔材料交给公司,并没有直接以举报为由进行威胁、要挟,虽然有证据证明由于行为人的信访行为,相关职能部门对公司进行检查时导致该公司停产应对检查,对该公司的经济效益产生一定的影响,但行为人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公司在矿山开采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属于正常的信访行为,不是刑法意义上的威胁、要挟行为,而有关职能部门对公司的检查,属于正常的监管行为,并不能成为行为人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条件。
如何认定存在“交易”行为的敲诈勒索倪某构成敲诈勒索罪。倪某以恶意举报形式进行敲诈勒索,而倪某本身并非商品经营者,物品的销售价格与实际价值之间相差悬殊,且对被害人而言,其所购物品并非实际所需,倪某具有敲诈勒索的主观犯罪故意及客观行为,其行为应当构成敲诈勒索罪。
因“色”裸聊遭敲诈勒索使用笔记本电脑、手机、录屏软件、女子裸聊录像等作案工具,通过陌陌等社交软件冒充年轻貌美女性,引诱被害人添加其QQ后进行裸聊。在裸聊过程中,他们发送木马软件给被害人以窃取其手机中的通讯录,并录制被害人视频。之后以向通讯录人员公布裸聊视频等手段要挟被害人,欲强行索取被害人财物。
里应外合“仙人跳” 一男一女因敲诈勒索获刑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而在“仙人跳”这种情形中,犯罪实施人利用被害人因被抓现行后担心被家里人知道的恐惧心理,并且以拍摄的照片作为威胁,迫使被害人交出钱财。
行为人必须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勒索财物,这是敲诈勒索罪最主要的特点。威胁和要挟,是指通过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精神上的强制,使其在心理上造成恐惧,产生压力。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多种多样,如以将要实行暴力;揭发隐私、违法犯罪活动;毁坏名誉相威胁等等。其形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还可以通过第三者转达;可以是明示,也可以是暗示。
帮助他人将敲诈勒索款取回的行为如何认定成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理由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本案中刘某明知是赵某敲诈勒索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转移、所有,根据《刑法》第312条的规定,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敲诈勒索案无罪裁判案例虽然沈光朗及其团队成员在主张奖金的过程中实施了一定的威胁、恐吓行为,但在案证据不能排除沈光朗行为的初衷是索要合法债权,不足以认定沈光朗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其行为不符合敲诈勒索罪的主观构成要件。
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区分敲诈勒索行为,就是威胁、胁迫或者恐吓对方,进而要求对方处分财产的行为。这里说的威胁、胁迫和恐吓,是指以恶害相通告,使对方产生恐惧心理的行为,比如暴力行为,以对方的自由、名誉相威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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