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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专栏简介

赠与合同

  • 赠与人何时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日期:2021-03-18 点击:177次

    赠与人何时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经济状况恶化致使严重影响赠与人企业的生产经营,若强制履行赠与义务,将无法继续正常经营;或者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使赠与人的家庭生活发生困难,不能维持自己的正常生计,不能履行扶养义务等。符合上述条件的,无论赠与合同以何种方式订立,无论赠与的目的性质如何,赠与人可以不再履行尚未履行的赠与义务。

  • 赠与合同可以附义务吗
    日期:2021-03-18 点击:321次

    赠与合同可以附义务吗附义务的赠与是指赠与人在赠与时使受赠人对于赠与人或者第三人负担一定义务的赠与。如甲将自己的房屋在出国前赠给乙,要求乙在甲出国期间妥善保管该房屋内的物品。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受赠人不履行所附的义务,赠与人有权请求其履行或者撤销赠与。

  •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吗
    日期:2021-03-16 点击:285次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吗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

  • 受赠人有什么情形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日期:2021-03-15 点击:322次

    受赠人有什么情形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其要点在于:一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二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能力,而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

  • 赠与人可以随意撤销赠与吗
    日期:2021-03-15 点击:328次

    赠与人可以随意撤销赠与吗赠与人依其意思可以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在下列情况下,出于维护经济秩序和确保救灾、扶贫等工作的开展等原因考虑,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第一,标的物已经交付或已经办理登记等有关手续。如房屋等不动产、汽车等动产、股权等权利作为赠与财产已经办理登记等手续。第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

  •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责任吗
    日期:2021-02-23 点击:449次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责任吗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对于附义务的赠与,受赠人虽受有利益,但又需履行约定的义务。如赠与的财产有瑕疵,必然导致受赠人所受利益有所减损,这便与赠与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不相对应,使受赠人遭受损失。为保护受赠人的利益,应由赠与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受赠人可以请求赠与人交付赠与财产吗
    日期:2021-02-23 点击:294次

    受赠人可以请求赠与人交付赠与财产吗赠与合同以使赠与财产归于受赠人为直接目的,对于赠与人不得撤销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有权请求交付。当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此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赠与人的用权任性。

  • 赠与人死亡后,继承人能否撤销赠与合同
    日期:2020-07-06 点击:384次

    赠与人死亡后,继承人能否撤销赠与合同撤销权为形成权,是行为人的单方意思表示,而一个人的意思表示具有专属性,除非根据法定或约定的授权,否则其他人不能代替他人进行意思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开宗明义说明其立法宗旨为“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因此被继承人生前作出的意思表示不能随着财产权利的变更而发生变化。

  • 帮开婚车收“红包” 能否认定收取报酬
    日期:2018-04-02 点击:350次

    帮开婚车收“红包” 能否认定收取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本案中,刘某送给蒋某的红包属于无偿赠与的形式。刘某与蒋某之间的法律关系亦符合赠与合同的特点:1、该红包的数额是一种不确定的金额,蒋某并未向刘某索要红包,刘某是否给蒋某红包及红包金额完全出于单方意愿,具有单务合同和实践合同的特征;2、蒋某没有与刘某约定应负的相应对价。

  • 农村住宅赠与未过户能否撤销赠与协议
    日期:2018-04-01 点击:149次

    农村住宅赠与未过户能否撤销赠与协议在处理本案过程中,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赵某林夫妇将自己所有的房屋赠与赵某平夫妇,赵某平夫妇一直使用,但未办理过户手续,应当返还房屋。第二种意见认为,赵某林夫妇将自己所有的房屋赠与赵某平夫妇的行为,意思表示真实,其内容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为合法有效。应判决驳回赵某林要求撤销赠与、返还房屋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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